描述

作者介紹
唐佑之博士於1967年獲英國愛丁堡大學哲學博士,並先後在德國哥丁根大學、美國神學研究聯合會及耶魯大學研究,尤精通舊約智慧文學。 唐博士曾任台灣浸信會神學院教務長及教授,香港浸信會神學院院長及教授、自1976年起,於美國金門浸信會神學院為專任舊約教授。 唐博士著譯甚豐,為數已達百本以上。作者自序
敎會為着重傳福音與宣敎事上,在講壇的信息大多取自保羅書信,以致普遍忽略耶穌生平.對舊約真理更不夠注意。為求平衡,如果將聖經內容平均分配,基督行誼與書信各佔百分之三十,其餘百分之四十為舊約,可能對真理的認識,有全盤性的體驗。福音書宜重新強調,成為敎會當務之急。這也是筆者個人的感受,寫基督論:溫習基督的敎訓與職事,享受屬靈的福分,是可見證的。 讀福音害,對基督之主權:不僅重新珍視,而且切實尊重,又是另一番蒙福的經驗。基督是我們信徒的救主,祂更是我們的主,在飽享祂救贖的大功之餘,更深體祂在敎會的主權。祂是主,也掌管信徒日常的生活,祂的愛真是無微不至的,祂的智慧與能力尤其浩大。祂管理全地,卻在個人生活中不厭其煩地看顧與施恩,使我們隨時感受祂的同在.藉着聖靈的光照,尋求祂的心意,明白祂的旨意,以致勇往直前,向着祂命令的道上直奔!這是多麼喜樂的經驗。讚美頌揚祂的得勝,使我們充滿希望,我們的生活真是充實,人生更加豐盛。 願本書的讀者與筆者共同分享,這是我祈禱的心願。 唐佑之 序於金門橋畔 2006年聖靈降臨節目錄
| 序言 |
| 緒論、理論與方法 | |
| 一、歷史與基督論 | |
| 二、基督之位格與工作 | |
| 三、道成肉體的奧祕 |
| 壹、基督之神性 | |
| 一、聖經之根據 | |
| 二、歷史的爭議 | |
| 三、功能基督論 | |
| 四、神性的涵義 |
| 貳、基督之人性 | |
| 一、課題的重要 | |
| 二、聖經的依據 | |
| 三、早期的異端 | |
| 四、近代的學說 | |
| 五、耶穌無罪性 | |
| 六、人性的涵義 |
| 叁、合一的位格 | |
| 一、聖經之依據 | |
| 二、早期的曲解 | |
| 三、問題的化解 | |
| 四、在位格合一 |
| 肆、為童女所生 | |
| 一、重要的論點 | |
| 二、多方的證據 | |
| 三、反對的理由 | |
| 四、可能的解釋 | |
| 五、神學的涵義 |
| 伍、行誼與工作 | |
| 一、基督的功能 | |
| 二、工作的階段 |
| 陸、真理的見證 | |
| 一、教育的過程 | |
| 二、教導的職事 | |
| 三、仁慈的叮嚀 |
| 柒、救贖的大功 | |
| 一、救贖的意義 | |
| 二、背景的研究 | |
| 三、新約之教訓 | |
| 四、救贖的本意 | |
| 五、見解遭反對 | |
| 六、救贖之必要 |
| 捌、救贖的範圍 | |
| 一、基督為誰而死? | |
| 二、均衡的評價 | |
| 三、基督為何而死 |
| 玖、基督之主權 | |
| 一、研究的必要 | |
| 二、從舊約研究 | |
| 三、至新約研究 |
| 拾、主權在教會 | |
| 一、教會在新約 | |
| 二、基督主權下 | |
| 三、基督有主權 |
| 拾壹、主掌管生活 | |
| 一、主權下的行為 | |
| 二、主權下的能力 | |
| 三、主權下的自由 | |
| 四、主權下的目的 | |
| 五、主權下的責任 |
| 拾貳、國際與未事 | |
| 一、國度為神的@柄 | |
| 二、國度為現在將來 | |
| 三、沒有十架無冠冕 | |
| 四、神國與教會的使命 | |
| 五、天國發展的未事 | |
| 六、基督再來的未事 | |
| 七、主施行最後審判 | |
| 八、天堂地獄凡未事 | |
| 九、死亡是必有未事 | |
| 十、未事:主在寶座 | |
| 十一、基督在萬有之上 |
| 參考書目 |






